為配合行政院重新啟動國有平地耕地與邊際養殖用地放領政策,內政部已於114年11月28日召開第一次公地放領審議會,通過宜蘭縣大南澳地區326筆、共64公頃國有土地可以辦理放領,放領價格將依行政院今(9)日核定標準計算

【記者姚碩彥/台北】為配合行政院重新啟動國有平地耕地與邊際養殖用地放領政策,內政部已於114年11月28日召開第一次公地放領審議會,通過宜蘭縣大南澳地區326筆、共64公頃國有土地可以辦理放領,放領價格將依行政院今(9)日核定標準計算。

宜蘭縣政府將於下週一(12日)舉辦說明會,向民眾說明申請方式,並在當地設立服務據點,協助農民提出申請。符合資格的承租農民,請儘速向縣府洽詢與申辦。

內政部說明,目前國有耕地放領的價格,是以民國79年的公告土地現值為基準,再依30年來的物價變動情形做合理調整,避免因時間久遠造成農民負擔過重。計算方式為:放領地價=79年公告土地現值×(公告放領前一個月消費者物價指數/79年當年度消費者物價指數)。

內政部表示,此次放領對象包括國有平地耕地及邊際養殖用地,須符合在民國65年9月24日前就已與政府合法簽訂租約,且一路承租至今的條件,且不得違反相關放領辦法規定。經財政部初步盤點,全國約有近2,000公頃土地、4,440多位農民可能符合資格,目前正進一步清查土地租約情形。

為加快放領作業進度,內政部已於114年11月24日函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盡速成立「公地放領工作小組」。目前宜蘭、臺東、彰化及屏東等4個縣市均已成立,其他尚未設立之縣市,本部將持續督促成立。同時,內政部也將依行政院指示修正相關放領規定,簡化申請流程,協助農民更順利取得長年承租耕作的土地。202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