翊棨股份有限公司與購物網站經營者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於網頁銷售「『YOMIX優迷』可拆插頭行動電源」商品,刊載「分離AC插頭 變身豆腐頭 這台可是榮獲台灣唯一專利,獨家拆分式磁吸設計,可分離充

【記者姚碩彥/台北】翊棨股份有限公司與購物網站經營者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於網頁銷售「『YOMIX優迷』可拆插頭行動電源」商品,刊載「分離AC插頭 變身豆腐頭 這台可是榮獲台灣唯一專利,獨家拆分式磁吸設計,可分離充電頭+行動電源……台灣唯一專利 領先業界 分離式插頭 獨家拆分式設計」等,因與事實不符,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公平會在今(23)日第1761 次委員會議通過,分別處翊棨公司新臺幣(下同)15萬元、富邦公司10萬元及網路家庭公司5萬元罰鍰,雅虎公司不處罰鍰並去函警示。

公平會表示,翊棨公司、富邦公司、網路家庭公司及雅虎公司分別於YOMIX優迷、momo、PChome24h及Yahoo!購物網站銷售行動電源,前揭廣告給人的印象為取得我國唯一可分離行動電源及充電頭的專利。但經調查後發現,該商品在廣告當時,除尚未取得專利外,而且我國其他業者也有行動電源可分離充電頭的有效專利。因此,翊棨公司、富邦公司、網路家庭公司及雅虎公司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提醒,業者為招徠消費者購買商品,如果要在廣告中使用「唯一」等用語,應該要善盡查證與真實表示的義務,避免用錯誤的廣告來誤導消費者,以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權益。2025/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