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於今(16)日第1760次委員會議通過,亞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火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處亞芙公司及火耀公司各新臺幣50萬元罰鍰

【記者姚碩彥/台北】公平交易委員會於今(16)日第1760次委員會議通過,亞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火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處亞芙公司及火耀公司各新臺幣50萬元罰鍰。

公平會調查,亞芙公司自113年1月起開始對外以「39000快電商手機打卡專案」招募會員,之後於同年4月10日由火耀公司接續亞芙公司實施「39000快電商手機打卡專案」對外招募傳銷商,加入成為會員一次購買39,000元商品,可獲贈打卡點數,介紹他人參加及推廣、銷售商品,可獲得不等比例之直接分享點數、安置打卡點數、三級分領點數、六級重購點數獎金,具有多層級獎金抽佣關係及團隊計酬之特徵,進而達到推廣、銷售商品為目的,符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所規範的多層次傳銷行為,但二家公司均未於開始實施傳銷行為前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呼籲,業者在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應該依照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規定,檢具載明法定事項的文件、資料向該會報備,倘有相關問題也可電洽公平會服務中心(02-23510022)或公平會網站查詢相關資訊。而民眾想要參加傳銷計畫或組織,可以透過公平會網站(網址:https://fair.ftc.gov.tw/fair/report/report_search.aspx),查詢傳銷事業是否已完成報備。2025/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