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在今(25)日第1757次委員會議通過,如願實業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向該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
【記者姚碩彥/台北】公平會在今(25)日第1757次委員會議通過,如願實業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向該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如願公司於網頁刊載「四海一家老人樂園」獎金制度包括「加入系統季消費」及「2季重消」,其中「加入系統季消費」為下線會員購買商品3,000元,其組織上線3層會員可各領取500元介紹紅利,而會員依其發展組織第1層至第6層分別為4人、16人、64人、256人、1,024人及4,096人,已具有多層級組織架構。因為如願公司規劃多層級抽佣關係及團隊計酬,使會員得透過介紹他人加入,建立多層級組織,獲得介紹他人參加並推廣、銷售商品,及領取因被介紹者再介紹他人參加並推廣、銷售商品的獎金,進而達到銷售如願公司商品為目的,符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所規範之多層次傳銷定義,但是未於開始實施前向該會報備,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再次提醒,事業在開始從事多層次傳銷行為前,應該要依照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規定,檢具載明法定事項的文件、資料向該會報備,避免觸法!2025/06/25